台美簽署協議 我優質產品輸美 便捷通關

中時電子報/劉屏/華盛頓廿七日電
13 年前
台灣與美國在廿六日簽署協議,推動雙邊貿易供應鏈安全計畫,台灣的優質企業產品將在美國享有便捷通關等優惠,爭取時效及商機。

這項「相互承認協議」(MRA)由台北駐美國代理代表張大同與美國在台協會(AIT)執行理事施藍旗(Barbara Schrage)在AIT總部簽署。中華民國海關「優質企業」(AEO)及美國「海關及貿易夥伴合作反恐規範」(C-TPAT)相互獲得對方承認。

日後AEO業者可享有美國C-TPAT之便捷通關等優惠措施,免除重複驗證查核,且有利於後續貨物管理,構建及時、零庫存等利基,並達成「端對端」(end-to-end)整體供應鏈安全,提升企業競爭力。

張大同及施藍旗女士係分別代表中華民國財政部關稅總局及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署(CBP)簽署。財政部次長黃定方、CBP兩位代理助理署長Kevin McAleenan及Charles Stallworth II等人出席見證。美國國務院台灣協調處長畢一德(Christopher Beede)亦參與簽署儀式。

台灣的AEO制度在二○○九年開始實施,已有五百餘家企業參與,包括三百四十六家一般優質企業及一百六十一家安全認證優質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