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記者陳韋劭未經家屬同意便翻拍死者照片登報,士林地院一審判陳有期徒刑三月,另判《蘋果日報》罰金八萬元。陳及《蘋果》不服上訴,二審遭智慧財產法院駁回,但予以陳緩刑三年;《蘋果》罰金部分,卻反由八萬增加至卅萬元,且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