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101/11/2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香港怡德數碼技術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3952(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715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324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039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為子公司之短期融通需要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4550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2205.計息方式:按年利率2%計算利息6.還款之:(1)條件:資金貸與自2012年11月23日-2013年11月22日一年內收回還款與利息(2)日期:貸放期限自2012年11月23日-2013年11月22日一年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039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8.75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USD:NTD=1:29.05原始資金貸與金額為美金8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