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現行規定,年滿15歲以上,60歲以下勞工強制納入勞工保險,三讀通過的條文將投保上限延到65歲,且65歲以上勞工也能繼續投保勞保。
三讀條文也明定,未來勞保局核定保險給付後,應在15日內給付;年金給付應於次月底前給付。如果逾期給付,而可歸責於勞保局時,逾期部分應加給利息。
提案修法的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鄭汝芬說,曾接到民眾陳情,因勞保局疏失,遲未領到保險金,導致權益受損,修法通過後將加計利息,對民眾更有保障。10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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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董俊志攝 10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