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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波: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計劃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11.16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1/162.減資基準日:101/11/16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101年減資換發股票作業,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式」之規定訂定本計畫書。二、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比率:1.原發行股份計47,465,13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74,651,380元,採無實體發行股票。2.本次減資銷除股份18,607,16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少資本新台幣186,071,660元,用以彌補累積虧損、改善財務結構,強化公司體質。3.減資後換發股票股份總股數為28,857,97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88,579,720元。4.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比例為39.201752663%,每仟股銷除392.01752663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給付股東至元為止,所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之。三、本次換發之新股依公司法第162-2條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0條第4項規定採無實體發行,將回收舊有已發行之股票並洽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四、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代表號)。五、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1.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01年12月29日,並自102年01月04日開始全面換發新股票(無實體發行)。2.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1年12月24日。3.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01年12月25日起至102年01月03日止期間內停止辦理過戶。4.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01年12月21日起至102年01月03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5.普通股新股上櫃日期訂為民國102年01月04日。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七、換發新股票之程式及手續:1.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攜帶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換發通知書、集保存摺及原留印鑑等,至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2.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請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以上皆蓋有股票領回日期章)、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集保存摺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無實體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辦理換發。3.送存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舊股票由本公司統一辦理換發。八、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1年0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7370號函申報生效。2.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計畫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定後辦理之。依其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開始換發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3.本公司101年11月16日董事會決議依公司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及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換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4.若因應主管機關要求而需調整換股作業日程,或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並授權董事長調整之。4.換發股票基準日:101/12/29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102/01/04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1年0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7370號函申報生效。2.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計畫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定後辦理之。依其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開始換發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3.本公司101年11月16日董事會決議依公司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及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換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4.若因應主管機關要求而需調整換股作業日程,或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並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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