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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和平協議非優先項目

中央社/ 2012.11.15 00:00
(中央社記者翟思嘉台北15日電)陸委會今天表示,兩岸和平協議在政府「黃金十年」中已納入規劃,但不是目前優先推動項目,而協議的內涵可以討論。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德勳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回覆提問,做上述表示。

劉德勳說,目前普遍的和平協議多指「停戰」或「互不侵犯」條約,但兩岸近年已恢復制度化協商交流,許多兩岸交流衍生的問題,都能透過機制解決,簽署的18項協議也都是在兩岸穩定和平的互動基礎上進行。

他說,在此環境下,兩岸和平協議不會像常態上的停戰協議或互不侵犯條約,至於要以什麼方式呈現,可以共同討論。

劉德勳指出,和平協議在政府的「黃金十年」中納入「規劃」,將來要怎麼建構實質內涵與內容,要有很完整的思考,需要時間建構、整理。但和平協議目前不是政府施政的優先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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