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8款1.事實發生日:101/11/15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11月15日證櫃審字第10100282734號函本公司因輔導推薦證券商宏遠證券(股)公司及元大寶來證券(股)公司辭任本公司之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興櫃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規定,櫃買中心自101年11月30日起終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實際終止交易日期為101年11月30日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