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八歲林男稱,自己開車擦撞小貨車後即下車查看,也和車主當場達成和解,事後才去友人家喝酒,且「只喝一口」,強調直到被警方逮捕前,都沒有喝到任何酒,但警方現場施測時,發現林男酒測值高達一.二一,當場戳破林男謊言。
遭法辦的林男,趁員警填具資料不注意時,拿起留在辦公桌上的二張酒測單搓揉後,塞入口中吞食,員警事後發現酒測單不見,緊急調閱監視器,發現竟是林男吞下酒測單,感到好氣又好笑的員警只得重新印製酒測單,並將林男移送地檢署偵辦。
林男向檢察官辯稱,他以為單據是員警要給自己的存根或收據,便自行收起來,但忘了有沒有放到嘴裡,檢方認為林男掩飾酒駕罪行明確,昨將林男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