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會解釋,「確定給付制」是制度開始前就約定好給付條件的制度,再回推需要繳納多少保險費,具備「量出為入」和「社會保險」的內涵;而「確定提撥制」則強調「量入為出」,存多少到退休後經精算後就領多少。
經建會強調,年金制度改革有急迫性,由於預估2025年老年人口將占總人口20%,必須在虧損前就要進行改革。
經建會主委尹啟銘也指出,我國自民國39年以來,逐步開辦各項社會保險及退休金制度,至97年開辦國民年金保險,全民均已納入社會保險保障,並建構多層次老年經濟安全保障體系。不過,隨著隨國內經濟情勢變遷,各項年金制度相關問題逐漸顯現,包括保險基金潛藏負債迅速累積、不同職業別間保障差異,以及不同職業別間工作移轉時權益無法銜接等,必須視實際需要,逐步進行改革。
經建會表示,年金制度須在兼顧「經濟效率」、「社會公平」、「權利義務對等」及「世代衡平」的原則下,採漸進方式進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