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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61個死刑犯〉秋決下波瞄準最惡者

自由時報/ 2012.11.14 00:00
法務部近期再執行 最多不超過九人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去年三月四日槍決五名死刑犯後,已超過一年半未再執行,死刑犯人數已激增至六十一人,據了解,因多數民意仍支持死刑,加上監所死刑犯過多,已影響監獄管理和安全,法務部決定近期再次執行,為了避免引起反對死刑的國家及團體反彈,執行人數最多應不超過九人,其中民國七十四年在台南市帝王飯店縱火燒死廿六人的陳東榮,被列為頭號死囚。

曾勇夫接任部長兩年多來,兩度批准死刑執行令,已槍決七名死刑犯,曾勇夫日前談及虐童案時曾表示,死刑應減少使用,但若對「弱小、無抵抗能力者」施虐,則「依然容許死刑存在」。

考量條件是惡性重大與被害人數

據指出,法務部考量條件是惡性重大、被害人數,依此標準,法務部會在以下十人之中,圈選其中最具惡性的對象執行:縱火燒死廿六人的陳東榮,殺五妻兒及一女友的陳瑞欽,縱火燒死三名女童的林金德,性侵殺害女保險員的陳金火及廣德強,縱火造成五死五傷的林旺仁,到前妻家縱火造成四死的洪明聰,在中國殺害兩台商和三中國員工的杜明郎、杜明雄兄弟,及劫殺婦女埋屍的徐偉展。但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認為,執行死刑後一旦察覺是冤獄,將無救援機會,江國慶就是具例;她指台灣已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準備朝廢除死刑前進,明年二月聯合國有兩批現任及卸任人權官員,應總統府邀請來台灣審查國家人權報告,執行死刑有違兩公約精神。

法務部原定國家人權報告在今年二月公布後,規劃三、四月執行死刑,因總統府對內容多次提出意見,加上配合總統出訪行程,國家人權報告延至四月才公布,又遇上五二○總統就職,不適合執行死刑;後來法務部長曾勇夫出訪歐盟中反對死刑最力的德國,為免影響我方與歐盟關係,又拖延未執行死刑。

由於死刑執行延宕,監所感受不少壓力,特別是對監所秩序的維護,讓管理人員傷透腦筋。以台北看守所為例,殺害同校女教師被判死刑確定的曾思儒,不但不服管教,今年七月還用糞便混胡椒粉,朝舍房石姓主管潑灑報復;曾思儒如此羞辱主管,令監所管理員怒嗆「實在太囂張,應該馬上把他拖去打掉(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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