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自焚點火燒屋 公共危險起訴

中央社/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3日電)賴姓男子酒後與前妻爭執憤欲自焚,在租處淋沙拉油點燃,鄰居發現濃煙報警,消防人員破門滅火。台中檢方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台中地檢署今天起訴指出,37歲的賴男今年7月間喝酒後,在台中市豐原區租屋處與前妻發生口角,憤欲自焚。賴男將他的木製茶几、櫃子、棉被等物,搬至客廳,淋上沙拉油,再持噴槍點燃。

賴男前妻以水桶裝水滅火,賴男又將火點燃,並將前妻趕出門。案經鄰居發現濃煙,報警處理。消防人員到場破門而入滅火,才未釀成災。

台中地檢署以賴男已著手放火燒毀住宅,依公共危險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