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明星
我認為大部分參加星光大道一類比賽的人的心裡都想著自己有朝一日能成為明星。因為如果是「熱愛音樂」的話基本上是不需要上電視去拋頭露面的。就像愛在自家陽台栽種一堆野草閒花那種個人的園藝興趣一樣,底下走過的人抬不抬起頭看,應該不是重點。只是當明星這種志願比起當老師顯得太虛榮太招搖,跟當總統比起來又顯得太膚淺太不夠憂國憂民,於是說自己熱愛音樂就顯得像小羊一般清新無攻擊性,討人喜歡的成分相對高很多。
「當時是想當明星。」,阿超說。
他說的是從國中開始會偶爾參加一些校內外比賽的時期。「比如說流行之星。自己會找一些資訊,去比賽,可能懷抱一種明星夢吧,當時是想當明星,就是想要站在舞台上之類的。現在回想起來,當時的確不是為了音樂,但是當然也不是想當偶像明星那種,就是想要當一個明星。」
後來阿超成了創作歌手,發了四張碟,有過一些演出經驗,KTV也可以點到他的歌曲。
這樣算不算明星?我沒問,他當然就可以省去回答我的麻煩。
寫情歌
阿超從小是過動兒因此被送去學琴,之後一路念音樂班直到大學。從小喜歡聽流行歌,國中升高中的暑假開始嘗試寫歌。他喜歡的藝人是五月天李宗盛張惠妹孫燕姿王力宏江蕙陳奕迅這些國語流行音樂中後期最主流的代表人物。他顯然不刻意扮高深,並肯定通俗的力量。而當這世代的流行音樂已經像河流經過沖積扇散開出去,形成一大片用料豐富、味道卻很模糊的Pizza時,阿超還是堅持老路子,那未必是音樂類型上的,而是對80、90年代流行音樂對旋律的重視。
「我小時候聽很多流行歌,到了大一點,從大學開始會聽一些民謠還有國外的東西。我比較聽不懂什麼後搖滾的音樂,還是會比較喜歡有旋律的東西。所以對自己目標是在寫旋律這一塊可以變得更好。」
但仔細聽著阿超四張發行過的音樂作品,在音樂類型跟風格上仍然屬於簡單清新,訴說一點關於愛情關於長大的感觸,不會太複雜、太華麗。
「其實每張專輯的轉變蠻多的。像『好人』是一張整理我那個時候的一些作品的專輯,裡面一首『你懂不懂』有放入後來我作品的一些元素,比如我喜歡用大量的弦樂,喜歡用很多的和聲,當然現在回去聽會有一點青澀。
第二張在書抒情歌方面變得更豐富,比方說在唱法、在旋律的流動上面,我覺得都比第一張來得熟悉一點,這個就是工作的環境帶給我的影響,只是還是以情歌為主。」
情歌大概是流行音樂永恆的主題,彷彿人可以不用吃飯但一定得談戀愛,或失戀。
阿超的作品動人的其實不在音樂本身,而是他透過音樂讓聽者感覺被了解被撫慰。一般人是沒有能力或懶得花時間去整理自己的情感跟情緒,當你幫他濃縮成一首五分鐘的歌,他就會跟你說聲謝謝。但之後呢?
唱現場
網路世代對有興趣的東西是很樂於表示肯定的,那通常只需要一個按鍵或再多幾個就可以達成,成本非常低。但在臉書上按讚跟要人掏出幾百塊購買專輯跟聽演唱會則是另一件事了。
對於現場演出這件事他很慎重。「在台上你同時是歌手也是主持人,要帶動氣氛,可是這件事我非常不會。剛開始會變成背台詞,因為會很害怕失控或亂講一通,所以變成你在台上講的是你背好的東西,不是臨場最真實的情緒。」
他不希望有太固定太頻繁的演出,擔心會讓表演變得太過匠氣。
「我必須很期待某一場表演,然後好好為那場表演準備。因為我有一段時期,是第二張發片的時候在小河岸,辦完第一場演出後反應不錯,小河岸就繼續邀約我。那年就辦了四場演出,但到最後我覺得一場沒有一場表現得好。」
上周他在西門町的Somebody Cafe演出時,他在台上直接跟大家坦承當時狀況不太好。「以前我會希望把焦點放在征服台下的觀眾,希望他們可以很喜歡我。可是經歷這件事之後,讓我跟我的聽眾建立起一種情誼,我好像放下了一些東西。因為以前都會覺得他們喜歡聽我的歌,在我的歌裡得到安慰、力量,那我就會希望在現場時他們也可以得到這種力量。可是到最後發現,其實我們是對等的,其實我也只是個很平凡的人。好像看似我給他們力量 但其實他們也給我很多力量,那種類似朋友的情誼。這好像是我一個意外的收穫,所以我會很期待接下來的表演,感覺會有更不一樣的火花出現。」
下一步
發完四張專輯後,阿超接下來也面臨了人類自有採集文明以來就必須面對的古典問題:下一步怎麼走?
「我的作品一定是在流行歌的架構上,每一張都會有一些不一樣,我會希望喜歡好人的朋友,都有那樣的歌可以聽,我覺得那是我的一部分,我不會拋棄。但是每一張我都會把上一張沒有那麼好或成熟的篩選掉。所以這四張專輯感覺會很像個樓梯,就是慢慢的在往上走,但就是一格一格,不會說一下跳得很高。」
「其實我現在是在一個沉澱期,因為我把第二張到第四張專輯視為一個我認為的三部曲。這個三部曲在今年第四張作完後也同時告一個段落,所以接下來這段時間我讓自己好好思考要往哪個方向走,要做什麼樣的音樂。」
度過低潮期,他開始重新整理一下自己:「我現在比較不會想那麼多,還是把眼前的東西做好比較重要。」
眼前的東西是什麼我很好奇,他有看到什麼嗎?是類似紅綠燈或路標的指引還是一片美好風景的局部亦或只是一種未曾聞過的新鮮氣味而已?採集的原始人類每天固定走同一條路徑,知道這條路會給他可期待的安穩報償,但走久了,人心裡那種想看看新風景的天性恐怕就是後來會產生混血兒這種漂亮的新品種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