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宏達電與蘋果的聯合聲明中,周永明表示,對達成和解感到高興,未來可更專注在創新而非訴訟。另外,庫克也指出,很欣慰能達成和解,接下來會繼續聚焦在產品創新。
蘋果與宏達電的專利戰爭,始於二○一○年三月,蘋果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與德拉瓦州地方法院,分別控告宏達電侵害專利。之後同年五月,宏達電展開反擊,與當時還屬於威盛旗下的繪圖處理技術廠商S3,各別於ITC控告蘋果侵權。
雙方陣營一路互告侵權,打到今年。在交手過程中,宏達電去年十二月曾被ITC判決部分侵害蘋果一項使用者介面的相關專利,導致今年四到五月,宏達電部分產品一度被卡在美國海關,接受迴避侵權設計審查。
至於蘋果方面,除了耗費法律資源,可說毫髮未傷,二○一○年五月被宏達電與S3控告的案件,ITC最終都判決蘋果並沒有侵權。
據了解,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在與蘋果打專利戰的過程中,親自出席每一場開庭。至於此次雙方和解,則是由宏達電執行長周永明與蘋果執行長庫克(Tim Cook)洽談拍板。
在外界眼中,宏達電與蘋果打專利戰,不論比專利數、強度與法務等資源,都比較吃虧,如今雙方達成大和解,宏達電方面無疑是鬆了一大口氣。不過,宏達電對於詳細的和解與授權契約內容均三緘其口,僅強調對公司財務無重大影響。
業界財務主管表示,雙方交互授權,有些廠商初期須先支付一筆和解賠償或授權金額,那會立刻反映在財報上;但若按產品銷售數量,約定後如每支手機要付多少錢,則會列入公司成本費用,外界不見得可仔細計算出來,因此也能降低對財報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