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11/092.公司名稱: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101年度第三季合併損益表之基本每股盈餘誤植為3.43,正確為2.73; 100年度第三季合併損益表之基本每股盈餘誤植為3.02,正確為2.52; 101年度第三季合併損益表之稀釋每股盈餘誤植為3.41,正確為2.72。6.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