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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很大!? 停車費催繳單 一張收50元

自由時報/ 2012.11.09 00:00
不能併單催繳 議員批剝削人民血汗錢

〔自由時報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台北市路邊停車採人工開單繳費,近兩年平均每年都有一百四十四萬張車主未繳的繳費單,必須透過停管處催繳,一張催繳通知單五十元,一年收取約七千二百萬元催繳費。北市議員簡余晏抨擊,漏繳一張二十元的停車單,卻要被多收五十元工本費,其中有逾一成的車主,甚至是連續兩天都收到催繳單,「等於同一車主漏繳,卻不能併單催繳,工本費要被剝兩次皮!根本是剝削人民血汗錢。」

停管處:寄雙掛號就要三十四元

台北市停管處科長陳冠龍回應,催繳通知單五十元的工本費,除了紙張費用及人事作業費用外,光是雙掛號費用,就要三十四元,目前停管處開放民眾登錄以簡訊、電話語音、電子信箱等不同方式通知,台北市已有四十萬名車主,登錄簡訊通知繳費服務,民眾如果繳費期限前兩天,還沒有繳費,停管處就會透過簡訊等方式通知,併單催繳牽涉裁罰期限可能逾期的問題,但停管處願意研議是否能做行政調整。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陳建銘召開記者會指出,有民眾陳情,車停在路邊,因為不明原因夾在擋風玻璃的停車單遺失,根本不知道自己漏了一張路邊停車單未繳,沒想到繳費期限逾期後,就收到停管處的催繳通知單,停車才二十元,竟加收工本費五十元,更氣人的是,車主隔天又收到了另外一張催繳單。

簡余晏指出,連續兩天的催繳令,為何不能合併成一張通知單寄出,要寄兩次,「為何向車主收兩次工本費?沒有更聰明的催繳方式嗎?」簡余晏舉例,以今年九月三日停管處發出三千三百三十七張催繳通知單,四日發出三千三百四十五張,這連續兩天重複催繳同一部車的有四百零二台車,佔了一成二,換言之,這十二%的車主,很冤枉被剝了兩次工本費,難道不能併為一張嗎?為何不能採一週累積制,省去無謂的社會資源浪費,北市府光是明年的預算書,就編了七千多萬元的催繳費入庫。

停管處表示,依照目前行政程序法,市府催繳停車費、罰單有一定期限,如果不能在期限內完成雙掛號寄達,可能會衍生裁罰失效的爭議,必須仰賴中央修法後,才能合併寄送,目前仍鼓勵車主多登錄手機,利用簡訊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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