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1/07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臺灣新光商業銀行101年度第1期次順位金融債券3.發行總額:新台幣肆拾億元整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仟萬元5.發行價格:按債券面額十足發行6.發行期間:七至十年7.發行利率:視發行當時金融市場狀況及本行資金狀況因素訂定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財務結構,提昇自有資本適足性比率及籌集中長期穩定資金10.承銷方式:未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11.公司債受託人:無12.承銷或代銷機構:無13.發行保證人:無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臺灣新光商業銀行城內分行15.簽證機構:不適用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17.賣回條件:不適用18.買回條件:不適用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21.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