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8/132.公司名稱: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等媒體6.報導內容:詳媒體報導7.發生緣由:HTC重視自身產品品質與使用者體驗,對此目前已深入了解中並暫時停止於荷蘭銷售此款手機,經評估該事件對本公司財務無影響。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