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刊的壹週刊報導,檢方羈押李宗瑞未滿4月急起訴,傳因高鳳仙近2週兩度發函給地檢署,要求調閱李宗瑞案等相關卷宗,還想赴看守所直接訊問。
高鳳仙召開記者會澄清,她說,自己當過法官,知道不能調閱偵查中的卷宗,也絕對不會介入偵查,9月20日她發函台北地檢署,希望檢方在「偵結後」提供偵辦的卷宗「影本」給監察院參考。
她說,她原本想在11月14日訊問李宗瑞,但當時檢方說案件即將偵結,希望緩一緩,她後來也同意先取消約詢。她說,監察院查行政機關違失,對監委而言,李宗瑞不是糾彈對象,而是證人,要詢問他是否外洩光碟照片。
高鳳仙說,被告羈押禁見是怕串供、逃亡,但監院職權不會因此受限,過去監察院約詢羈押中的被告都沒問題,怎麼獨獨李宗瑞案就有問題?
她質疑,媒體消息來源為何?有人不經意或故意洩露?「如果是檢方故意洩露的話,檢方到底在怕什麼,我不知道」。
高鳳仙說,李宗瑞案偷拍光碟影片在網路上流傳,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這期間媒體、警察、檢方都被點名洩密,「這件事如果不是監察院來辦,誰來辦」?
高鳳仙說,很遺憾監委調查程序被扭曲,但週刊的報導不會影響她的調查腳步,「監委就是很多敵人,辦得好、辦不好,可受公評」,該調卷、該訊問,她還是依腳步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