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焜璋為醫管會前執行長,卻經常與職務相關的醫療儀器廠商接觸,擅自決行讓嘉義醫院健康檢查、呼吸照護病房等業務,由不具醫院經營資格的廠商承包,黃焜璋坦承收受價值十多萬元琉璃等生日禮物,廠商帳冊記錄前後送款約三百萬元,雖否認收賄,但已被起訴。
其餘因坦承收賄遭彈劾的署立醫院相關人員:前彰醫院長、台中市長胡志強妻舅邵國寧、前嘉醫院長黃龍德、前樂生院長李乃樞、前澎醫院長李明杰、前署立北醫副院長王炯琅、前彰醫放射科主任陳昭安、前署立北醫麻醉科主任范宇平、前基醫骨科主任李文琳、前基醫急診科主任李芳年、前基醫小兒科主任楊爵源、前桃醫骨科主任廖振焜、桃醫胸腔科醫師莊子儀、前桃醫放射科主任孫盛義、前竹醫放射科主任李孟儒、前竹醫內科主任溫斯企、前竹醫骨科醫師葉敏南、前竹醫會計室主任周明賢。
上述十七人分別因收受三百多萬元至三萬餘元不等的賄款,繳回犯罪所得,都已遭檢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