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之事由:現金減資37,796,700元暨換發新股。
二、換發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換發新股票890股(即每仟股減除110股,減資比率為11%),另每股減資返還1.1元。
三、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訖日期:民國101年11月17日至101年11月26日。
四、暫停股票櫃檯買賣日期:民國101年11月15日至101年11月26日。
五、新股票換發基準日:民國101年11月21日。
六、公司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1年11月27日起受理。
七、公司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日期:民國101年11月27日。
八、其他:本次減資換發新股其權利義務均相同,自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