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納曼並指出,人們對於生活的滿意度(satisfaction)和快樂(happiness)是不同的概念,有些人整體生活滿意度很高,但沒有那麼快樂;有些人的生活滿意度沒那麼高,卻感覺快樂一些。
一個有趣的問題是,住在美國中西部的人,搬到加州之後,會不會比較快樂?康納曼指出,加州的大學生享受加州的氣候,中西部的大學生討厭他們的氣候,但氣候不是決定幸福的重要因素。加州與中西部學生在生活滿意度上,沒有差異。
不同的文化背景,影響人們對快樂的重視程度。康納曼指出,在東方文化中,個人主觀的快樂感受不如西方那麼被重視。以在美國的亞裔移民第二代為例,他們對於快樂的重視度不同於父母來自西方國家的第二代移民。通常亞裔移民第二代會比較重視或遵循社會整體的價值,更勝於追求個人主觀的快樂。
康納曼分析,影響生活滿意度的最重要因子是所得。貧窮使人愁眉不展,財富可以強化一個人對生活的滿意度,但不能增加經驗的幸福。研究顯示,家庭所得超過某一個水準之後,幸福經驗與家庭收入的關聯是零,亦所得再高也不會增加幸福感;但在這個水準之下,所得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所得之外,信任也是重要因子。康納曼指出,目前我們尚未完整建構出各國的幸福圖像,有關信任與貪腐是值得重視與進一步探討的指標。例如,對陌生人、政府或所有人的信任程度,隨著貪腐程度的變化,有何不同。他相信,提升人民的信任是影響人民幸福感非常重要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