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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信改善內控 金管會觀察

中央商情網/ 2012.11.01 00:00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12年11月1日電)金管會表示,盈正案被行政處分3家投信已經報告改善內稽內控機制,但金管會認為,應運作一段時間,觀察是否真正改善。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年6月針對盈正案對凱基投信、德盛安聯投信及安泰投信警告,並請這3家投信加強內部控制制度,防止再發生類似案例。

金管會證期局長黃天牧早上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回應,證期局已對盈正案3家投信行政處分,並將操盤經理人移送檢調。

金管會表示,被警告的投信公司,若投資國內,一定要內控改善之後,才可以募集基金;若投資海外,1年之內不能募集基金,但內控改善除外。

金管會說,被警告處分公司如果本來沒有經過核准可從事全權委託業務,被處分之後,半年之內不能向金管會申請;若擔任基金的總代理人,半年之內也不能送件。

金管會說,3家投信改善措施向金管會報告之後,必須營運一段時間,金管會要觀察是否真正內控改善,業務限制才可能解禁。

被警告處分的投信,雖然金管會沒有要求不能參與委外代操,但是委託端(如四大基金)會有限制條件,同時可請金管會提供相關資料。

金管會表示,現行規定,投信若有被處分紀錄,相關資訊要在投信投顧公會的網站公開,也必須要在公開說明書內跟投資人說明清楚。金管會督促投信投顧公會對處分紀錄作顯著揭露,未來也研議在公開說明書內以顯著方式標示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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