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上午舉行例行記者會,楊毅在回答媒體提問時,做上述表示。
楊毅指出,「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已經生效。根據備忘錄規定,雙方可採「清算行」或「代理行」模式展開人民幣業務。而台灣的銀行只要經台灣主管機關核准,現在就可採用「代理行」模式,展開人民幣業務。
至於正式的「清算行」業務,楊毅指出,大陸金融主管機關正在加緊遴選,因為清算行的遴選要遵循「透明、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還要經過報件、評審等必要程序,需要一定的時間。
他說,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涉及許多業務問題,為確保啟動後運作順利平穩,有必要事先釐清相關機制,做好相關技術準備;而目前兩岸貨幣管理機構正加緊進行相關作業,爭取儘早實現貨幣清算的實際運作。101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