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銷贓管道 高市6類業者「設簿登記」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為降低竊案發生,高雄市開全國之先,從切斷銷贓源頭著手,訂定「高雄市防制贓物自治條例」,明文規範轄內銀樓珠寶業、中古汽機車或自行車修配、保管或買賣業及其他物品委託寄售或舊貨物品買賣業等6類業者,買受物品需「設簿登記」,讓竊嫌投鼠忌器,更可達「以贓追人」效果。

「高雄市防制贓物自治條例」獲行政院核定通過後,25日公告,昨天正式生效施行,條例中規定,竊嫌可能銷贓場所應置備登記簿,買賣、加工或受託寄售物品時,登載出售人或寄售人基本資料、物品名稱及數量,違反規定者處以負責人5000至2萬元罰鍰,並可連續處罰。

高雄市刑大肅竊組認為,新自治條例可望成為打擊竊盜犯罪的利器。

高雄市竊盜案層出不窮,市警局發現,主要關鍵是銷贓管道暢通。刑大8月份偵破高市某家有線電視不斷電設施遭竊案,竊嫌短短10天內得手70餘件,資源回收場沒強制設簿登記,也沒裝設監錄系統,造成警方查贓困難,也讓竊賊心存僥倖,一再犯案。

而5月份楠梓分局偵破數10部自行車竊盜案,歸功於資源回收場有設簿登記,並裝設監錄系統,警方得以順利鎖定對象,嫌犯到案時見事證齊全,也立即俯首認罪,更堅定了高市警局推動「高雄市防制贓物自治條例」的決心,並獲陳菊市長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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