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與台灣地區之農產品及水產品市場。 2.雙方本著互信原則,雙方及其下屬經銷商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不得經營其他
對他方有競爭及沖擊的同類產品。 3.雙方各自負責產品的生產及質量跟蹤、運輸等工作,定期互相匯報市場情資,
合作開拓兩岸市場。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雙方本著互信原則,雙方及其下屬經銷商在未經授權
的情況下,不得經營其他對他方有競爭及沖擊的同類產品。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開拓大陸市場。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與上海市主要供應農漁產之最大通路市場合作,佈局
上海市近三仟萬人口市場,展望績效。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