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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萬享13趴 公銀行員每月變相加薪5200

自由時報/ 2012.10.2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李宇欣/台北報導〕公營行庫員工享十三%的優存利率,利息卻由全民買單。若以現職行員享四十八萬元的「定額儲蓄存款利率」十三%,形同每個月變相加薪五千兩百元;退休行員的福利更好,除可繼續享有每個月五千兩百元的定儲利息,還有最高五百萬元內的十三%「優惠存款利率」,若以最高額計算,每個月光利息就高達五萬四千多元。

國營銀行優惠利率始於財政部五十七年第○六○五七號函規定,各公民營銀行員工儲蓄存款利息需隨同放款最高利率標準提高或降低。

由於七十八年七月銀行法修正廢除放款利率上下限,各國營銀行即延用當時十三%的利率水準,直到九十七年提出修正方案,在此以前的年資退休金五百萬元內,利息以十三%計算;以後年資的退休金、自提儲金,則以定存固定利率加三%計算。

此制度遭立法院預算中心點名,質疑國營銀行員工的優惠利率改革,最終仍將利息維持在十三%,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此外,各國營銀行的這筆利息預算逐年增加,從九十七年至今,共計補貼達一百八十四億一千四百四十六萬元,平均每位國人必須掏八百元補助這筆錢。

民進黨立委李應元質疑,若以最高額來計算,國營銀行退休員工每月利息收入近六萬元,比較現在年輕人起薪22K,這是製造階級對立和社會不和諧,要求全面檢討。

台聯立委林世嘉也說,一般民眾把錢存在銀行裡,利息不到一%,國營銀行現職和退休的行員,卻可享受十三%的優惠利率,實在非常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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