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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翔的種子:淚水流過之後就是力量的開始

立報/本報訊 2012.10.28 00:00
■黃筱晶好日子,就會有許多好事撞在一起。2012年10月27日星期六是台北同志大遊行的好日子,一大早起床就有一股衝動想要到台北去參加遊行,忍了好久終於忍下來了,因為一整天還有幾個行程,只好「忍痛割愛」了。我的多位在北部的好友,即使早上到中午還有其他活動,都儘量趕場去參加。南部的朋友,有人星期五就北上,有人星期六一大早北上去參加,讓我不由得敬佩與羨慕起她們了。夜裡在電腦前看著朋友們Facebook和其他社群網站上的分享,沾染了同志大遊行時夥伴們的熱情與力量,感動不已!今年的訴求主要是「婚姻平權、伴侶多元」,每年參加遊行的人數都越來越多,今年大約有6萬5千人,真是令人振奮啊!一定會有許多小故事值得傳誦。許多國中小的教師們組隊一起參加,去年邀約家人、同事、學生和家長來參加的一位國中國文老師,今年再次呼朋引伴參加。遊行結束後,我們電話聯繫,他跟我說,今年的隊伍中他覺得和去年相較,今年外國人和藝人來支持參與的比去年多,最令他感動的是,同志的母親郭媽媽上台致詞那一段,現場很多很多人都感動落淚,我想:淚水流過之後,就是力量的開始。一位國中藝術與人文老師,全家人一起來參加,她的丈夫一路上拍照,我在社群網上看見發起組隊的老師將照片上傳分享。藝文老師就讀國中的女兒與媽媽和一群老師們,手拉著一條大大長長的彩虹,上頭寫著正式教育單位的名稱和「我是性別友善教師,我教多元性別教育」,這種感動令我筆墨都難以形容詞詮釋了。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委員林佳範老師曾經在「性認同自由≠性解放」這篇文章中提到,學校教性認同自由,並不是在為特定宗教或性認同進行宣傳,只是教導孩子們尊重每個人的性認同,且不可以因為其性認同,而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林佳範老師同時也指出,性認同自由的教導,並沒有違背教育中立原則,因為教育基本法第6條,就有明訂教育人員,不得為特定宗教或政黨,進行宣傳。性認同自由的教導,無關特定宗教的宣傳,更無違背教育中立原則。相反地,如果因為特定宗教不同意某些性認同,即禁止教導性認同自由,反而是偏向特定宗教信仰的立場,而違背教育中立原則。我想這是每一位老師與家長都應該要了解的。人一生的情感是有時間性的,人的一生是有多重選擇的,歧視與壓迫、對立與仇恨只會背離良善和製造社會衝突,同志的婚姻家庭和異性戀婚姻家庭一樣可以是幸福快樂的人生。(高雄市安招國小教師、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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