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訂十一月九日下午二時卅分,首次召開準備程序庭審理林益世貪瀆案。當日將傳訊林益世、彭愛佳、林母沈若蘭、沈煥璋、沈煥瑤等五位本案起訴被告。
法官在林益世離開法院前,特別要他留下台北住所電話,並告知電話如有變動要立刻呈報。也提醒他雖然法院認為本案檢察官已經蒐證完畢;相關被告、證人也都詢問完畢,但交保釋放後,絕對不可有任何試圖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的行為,「起心動念也不行」,否則可作為重新羈押的事由。
另外,法官也諭知林益世限制出境、出海,並限制住居在北市八德路三段的住所,不能任意搬遷。並從今(廿七)日晚上起,每晚七至九點前往轄區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報到。
法官在前天晚間十一點四十多分,諭知林益世五千萬元交保。因林覓保無著,改開押票羈押。直到昨晚彭愛佳籌妥保金,才由法官簡單開庭訊問後開出釋票,林於九時十二分許離開北院。
據知情人士透露,林益世前晚得知交保後,原本以為家人可籌得五千萬保金,但彭愛佳告知薪資入帳等銀行帳戶都被特偵組凍結,加上時值深夜,難以籌款後,林心想又得在北所過一夜後,當場搖頭,顯露無奈。
昨日天亮後,彭愛佳和林母南北緊急籌款,迄下午三時,仍未籌足五千萬。直到五時許,林母籌到最後一筆款,才湊足五千萬元,共花了十七個多小時。彭愛佳和三名親友,拖著裝有五千萬的兩個黑色行李箱、兩個手提袋,趕搭高鐵,在晚間七時卅分抵達法院。
基於安全考量和慣例,北院用公務車載著彭愛佳等人和五千萬元,直驅貴陽街台銀公庫部當場點數。清點無誤後,彭愛佳等人在八點半拿著收據回到北院。被問到錢從哪來?怎麼籌的?彭愛佳未做回應。
法官紀凱峰晚間八時五十五分提出林益世開庭,確認身分,然後開出釋票,釋放林益世。
林益世隨即在北院二樓廁所更衣,換下從北所穿出的衣褲、藍白拖,穿上妻子為他準備的長袖襯衫、深色西褲和黑皮鞋。原本黯淡的他,此時煥然一新,看著妻子,終於展現笑顏,然後和妻子手牽手快步下樓。面對在場記者「是否對不起馬英九總統」等問題,都不發一語,只是頻說對不起,就搭車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