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博允性騷疑案掀波 議員、婦團舌戰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顧問許博允性騷擾疑雲,北市交團長黃維明遭質疑偏袒許博允,台北市議員王正德昨天質詢時將此事定調為「內鬥」,還批評團員行為「莫名其妙」,「有本事跟人家出去,就不要喊唉!」續攤續出緋聞案「自己有沒有檢討」,兩人的事就去打官司,竟還鬧到市府。婦女團體聞訊痛批思想八股、錯誤示範。

黃維明上週大動作到議會發聲明,指責文化局只想推卸責任,找他當代罪羔羊,也重申團長沒有法律責任或義務管理外聘音樂家的私人生活,王正德昨天首先表達力挺黃維明的態度,強調他看過聲明,支持黃維明寫的內容,團長要處理一個團不容易,團員就是利用此事進行人事鬥爭。

王正德話鋒一轉對文化局長劉維公說,局長應力挺所屬單位的首長,而不是聽一面之詞,他還要求公務時間之外就不要續攤,續到半夜三點鐘續出緋聞,還找人開記者會「搞什麼啊!」他也質疑翁姓聲樂家「為何不依程序」,都是女性佔優勢,首長不是倒了楣,社會永遠同情女生是弱者,但很多男性也是弱者,根據他私下探聽,當天很愉快,不按程序卻先開記者會。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直斥「這是什麼論調」,身為議員竟有錯誤認知,整個台灣社會都需再教育,對性騷擾的定義也不清楚,不該由性騷擾當事人定義有沒有性騷擾,只要相對人覺得不舒服就是性騷擾,此事也與男女無關,好像女性就不能玩到半夜。

大直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主任吳毓婷說,議員的說法是常見的「譴責被害人」迷思,沒想到連議員都有如此八股的思想,她強調,每個人都有身體自主權,別人不尊重是別人的問題,不是被害人的問題,被害人也有權利向相關單位申訴,她駁斥社會同情女性的說法,強調性騷擾與性別無關,若男性遭到性騷擾,她也不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