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奢侈稅逃漏案 北市有70件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張舒婷/台北報導〕奢侈稅政策上路一年多,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昨表示,今年以來,查獲奢侈稅逃漏案件共達70件,補稅額加計罰鍰共一億多元,其中單筆最高案件為售價3000多萬元房產,主要是因為誤解由父母遷入住宅戶籍,也能免徵奢侈稅,所以後續得補繳10%稅金加計罰鍰約600萬元。

周賢洋指出,民眾常委託代書辦理房產銷售事宜,部分代書常誤以為,奢侈稅可比照地價稅課徵方式,只要直系親屬(包含父母、子女)有遷入戶籍,即代表有居住事實,可以免稅,卻反而造成納稅人漏報,意外遭到罰鍰。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條例第5條第1款規定,住宅所有權人與配偶、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且設籍於此,持有期間也沒有作營業或出租用,才可免徵奢侈稅;但不包括父母。

他舉例指出,某A去年一月取得新北市房地,並居住於此,因為小孩學區問題,未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戶籍遷入,改用父母戶籍遷入,一直誤以為自己符合自住房屋免徵奢侈稅規定,直到今年以2000萬元銷售該筆房地,遭台北市國稅局查獲,除了按售價10%課徵奢侈稅200萬元外,並處一倍罰鍰,合計400萬元。

周賢洋說明,一年來查獲的70件逃漏案例中,就有5起案例是基於以上的誤會才遭罰,其中包含最高單案金額達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