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季敏延押2個月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貪被收押將近2個月,台北地檢署聲請延押,台北地院昨評議認為,黃季敏涉嫌貪污重罪,仍有勾串之虞,羈押條件尚未消失,裁准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黃季敏在數次偵訊與聲押庭上皆否認收賄,堅稱自己清白。合議庭庭訊後評議指出,雖然黃季敏否認涉案,但根據在舶菖企業、豁達國際公司搜到的利潤帳冊和卷證,以及黃季敏胞兄黃文宙,兩家公司負責人王經武、陸重光的供述,合議庭認定黃季敏涉觸5年以上重罪的嫌疑重大,且檢方仍在持續偵查中,至今尚有共犯和證人未到案,裁定續押。北檢偵辦消防署採購弊案,8月29日約談黃季敏,訊後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