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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輕排許量 雲縣:依環評核定

中央社/ 2012.10.25 00:00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25日電)雲林縣政府今天表示,六輕排放許可量是依每年環評核定量標準計算,預估101年總排放量將超標,希望儘速研議因應之道。

環保署昨天指出,環保團體參加17日環評大會,在會中提出新聞稿指稱「依雲林縣政府公文,六輕揮發性有機物已達4341公噸,已超過環評總核可量每年4302公噸」。

環保署並指雲林縣政府的相關公文內容數據涉捏造、篡改事實並卸責,要求雲林縣長蘇治芬在報紙刊登道歉啟事。

雲林縣副縣長施克和召開記者會指出,有關六輕排放引用數據與計算方式,來自環保署民國99年10月28日主辦「六輕計畫總體評鑑研討會議」,同年12月有「六輕營運10年總體評鑑計畫」,沒有捏造。

縣政府下午發布新聞指出,雲縣府依循中央核定環境影響評估內容,核定污染物每年許可排放量,截至今年9月10日,核可排放量為3208公噸。

縣府表示,環評納入非製程的油漆塗料、冷卻水塔、儲槽清洗作業及歲修作業等4項排放來源,以100年4項排放1133公噸,推估101年相同排放,總排放量可能達4341公噸,將超過環評核定量每年4302公噸。

雲縣府呼籲,六輕揮發性有機汙染物(VOCs)排放量如何計算、環署公告排放清冊登錄如何具有呈現污染實況的代表性等,可邀集石化業者、政府機關、環保團體、專家學者等研商解決疑義。

雲縣府表示,對於環署網站雲縣府及縣長蘇治芬的指控,恐涉惡意誹謗、侮辱公署及訛誤之實,希望環保署審慎妥善處理。至於六輕總排放量101年可能超標,也希望儘速研議因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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