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012年10月23日電)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出,興達公司(9906)申報以股東股息紅利新台幣612萬元轉增資案,因興達補送文件,重新起算。證期局表示,興達申報以股東股息紅利612萬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61.2萬股,每股面額10元,因興達公司申報書件應行記載事項不充分,於10月19日自行完成補送資料。因此,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自10月19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