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公保年金化 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八成

自由時報/ 2012.10.1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將公保養老給付年金化,公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的上限訂為八十%,即公務員每月公保年金加月退休俸,不得超過在職月薪的八成。

估計影響近六十萬人

國民年金、勞保年金已於民國九十七、九十八年施行,現行公教人員只能請領一次養老給付,公保法因此修正跟進採年金制,適用公務員、公營事業員工、公私立教職員等,估計影響近六十萬人。

草案規定,投保滿十五年且年滿六十五歲,或投保滿二十年且年滿六十歲,或投保滿三十年且年滿五十五歲者,即可請領公保養老年金;養老年金給付率訂在○.六五%至一.三%之間,負擔的法定費率由「四.五%至九%」調整為「七%至十五%」。

銓敘部舉例指出,以保俸三萬元的公務員為例,若服務年資三十年退休,年金給付率○.六五%,每月約可領五八五○元的養老年金。

公務員退休原本就有月退休金或請領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為避免民眾觀感不佳、顧及公平性,這次公保法修正把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訂為八十%,即公務員每月所領的月退休俸加上養老年金,不得超過在職月薪的八成。

現行公保法規定,加保滿三十年可以免繳健保自付部分保費,為避免勞工產生相對剝奪感,草案取消免繳健保費規定。

同時,草案第八條第五項訂定「高官條款」,規定「被保險人每月保險俸額,以不超過部長級之月俸額為限」,否則院長、副院長級年金若依基本養老給付率計算,養老年金會非常高。

銓敘部曾舉例指出,部長級月俸額目前為九萬五千二百五十元,若公保年資達卅五年退休,計算八十%所得替代率上限,每月退休所得最高達十五萬兩千四百元;院長、副院長級以上的高級官員月俸達十多萬元,若不訂定「高官條款」,恐怕將引發退休所得太高的批評,也增加政府的財政負擔。

未來年金化新制上路後,現職公教人員可以選擇一次給付或者領年金(須符合年金條件),而如果是年金化後才加保的新進人員,就一律領年金。

養老年金可追溯至九十九年起實施,已領一次養老給付者在修法施行後三個月繳回,可申請改領養老年金。

立委納公保也可領養老年金

立委是唯一納入公保的民代,若草案經立法院通過,去年卸任的立委若符合上述資格,將可領取公保養老年金。以前立委朱鳳芝為例,她曾連任七屆、二十一年立委,退職時滿六十三歲的她,未來可選擇繳回養老給付,改領養老年金。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