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敬學和阿瑋這對在台灣難得公開的同志伴侶,他們先於2005年訂婚,隔年更進一步的舉行公開的結婚儀式。當時引起媒體一陣報導與社會討論,也算是爲台灣的同志運動,尤其是爭取婚姻合法一項又往前推進了一小步。所謂一小步的意思是指,目前台灣仍然未承認同志婚姻的合法性,但至少透過陳敬學這樣勇於衝撞與挑戰的動作,讓各界正視這項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為何竟一直未能落實在同志身份的個人身上。 去年陳敬學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不料承辦人員卻以「1男1女才可結婚」為由拒絕,於是他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告訴,11月底將召開合議庭。陳敬學認為婚姻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受憲法保障,且民法親屬篇也沒有規定同志不能結婚。他對每次相關單位以需要再尋求社會共識之類的理由推委相關法案完成,頗不以為然,他說「根據一些調查,社會上已有七成左右的民眾贊成同志婚姻合法,且政治人物如蘇貞昌、蔡英文與馬英九也都曾經公開表態支持。」 目前已經有超過十個國家承認同志婚姻,還有其他多個國家,修法通過同居伴侶權制度。不過「同志婚姻」在台灣似乎還有段漫長的路要走。陳敬學勇於站上第一線,結合社會各界人士與支持團體,從行政、立法與司法等多方途徑去達成這項目標。他強調,這只是把應有的權益「爭取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