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正井和林正二被控,在二○○七年競選第七屆立委時涉嫌賄選。廖正井一審被判刑三年半,二審與更一審皆判無罪;林正二一審被判兩年徒刑、緩刑三年,二審及更一審均判無罪,但更二審改判一年八月徒刑、褫奪公權一年五月。
廖正井回應說,高等法院兩度判他無罪,判決書寫明沒有證據顯示他拿錢給人,且指檢察官筆錄沒有證據能力;他說,在司委會從不談本身個案,而為司法人權、獄政改革而努力。
林正二強調,他是清白的,非因個人案件加入司委會,尊重公督盟主張,未來或可成制度,但本屆、本會期各委會都在進行中,半途更換有困難;且司委會討論議題廣及整個政府的法案、預算,本屆重點是中央政府組織法,不侷限司法、法務機關單位。
公督盟理事長施信民表示,廖、林都官司纏身,卻在司委會有調閱資料、審查預算與法案等權力;尤其廖是召委,有排不排定議案的權力,可能直接或間接影響司法中立性,希望兩人能避嫌、退出。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辦公室主任高榮志主張,立法院應修訂組織法、職權行使法、委員會內規等,建立制度,避免發生涉案立委利用司委會介入官司的情事。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說,前國民黨立委羅福助、何智輝、林進春等,都曾有案在身,卻參加司委會,甚至擔任召委,引爆質疑。羅福助曾遭部份立委連署抵制,檢察官改革協會也發表聲明,質疑嚴重打擊政府掃黑政策,讓檢方偵查案件綁手綁腳;何智輝當司委會召委,要求司法單位就「限制出境」、「偵查不公開」做專案報告;林進春在預算審查提案刪減高檢署預算,行為都惹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