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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義雄轟濫發執照拖垮電視

中時電子報/林怡秀、張佩玲、實習記者許逸群/台北報導 2012.10.15 00:00
千呼萬喚,NCC對電視節目置入行銷終於鬆綁,除1小時節目可置入150秒商品外,10月8日起也開放企業冠名贊助。NCC內容事務處處長何吉森14日說,節目中商品Logo也不必打馬賽克,前提是表現手法要自然。不過,資深製作人黃義雄昨批政府核發太多電視執照,搞得上百頻道都在賠錢硬撐,現在開放商品置入也沒用。

沈嘆台落後10年難追

台灣節目成本捉襟見肘,何吉森說,盼開放後能改善環境,但黃義雄說:「政府頭腦不清楚!商品要怎樣置入還有得『花』(台語亂),怎樣判定違規還有得吵!NCC根本搞不懂什麼是置入行銷。」曾是製作人的沈玉琳也說,NCC是外行領導內行,只會扯後腿,現在開放為時已晚,台灣製作水準已落後大陸太多,10年內都難趕上。

沈玉琳說:「一個大陸同業跟我說,台灣把電視節目做得跟收音機一樣,就是我們製作水準大倒退,不看畫面、只聽聲音就夠了。」他說目前有線電視帶狀節目一集成本12到15萬,「印尼節目一集都有30萬,我們連印尼都沒有。」直言NCC若還是只請學者當委員,台灣電視產業遲早被拖垮!

焦志方籲別變購物台

製作人汪冠瑋則樂觀其成:「這樣製作成本起碼能提升一至兩倍。」企業冠名可大幅減輕廣告營收的壓力,但最大商機還是置入行銷,「一集商品露出的行情大約30至50萬,比較實際。」但他希望NCC明文規範,避免製作單位誤踩紅線。製作人焦志方說,製作單位要注意尺度,「節目不是購物台,置入太明顯,觀眾也不愛看,造成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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