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教師法修正 18萬中小學教師須受評鑑

中央廣播電台/張德厚 2012.10.11 00:00
行政院會今天(11日)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未來立法院完成審議後,全台18萬多名高中職及中小學教師都必須接受評鑑,如果教師一直沒有通過評鑑,將面臨被解聘或不續聘。

中小學教師也將與大學教師一樣接受評鑑。行政院會11日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為提升教師品質,增進學生學習成效,增定中學以下教師應接受教師評鑑。如果教師一直沒有通過評鑑,將面臨被解聘或不續聘

為了配合教師強制接受評鑑,草案也修正教評會的成員,除了現行的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之外,並可納入與教育相關的專家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共同對教師進行評鑑、決定不適任教師的去留。

草案並增定,當教師認為行政措施損及權益,除可提出申訴,也可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申請救濟,並訂有處理期限及追究逾時處理的責任,以免申訴被延宕;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的組成同樣也引進社會公正人士及學者專家。

教育部長蔣偉寧日前曾強調,教師教學是12年國教成功與否的關鍵,教師評鑑確定入法,目的是讓好教師獲得肯定,產生良性互動,而不是用來淘汰老師。他指出,只要修法通過,就會啟動教師評鑑,絕不會母法過了,教師評鑑卻一直拖延。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