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15日起在本公司集中交易市場開始上市買賣。公告事項一、上市日期:自發行之日起。 二、發行條件: (一)發行依據:「高雄市債務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自治條例」、「高雄市債務基
金公債發行及管理辦法」。(二)發行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1月15日。 (三)發行數額:新臺幣125億元。 (四)發行價額:本公債為零息無實體債券,依發行利率1.02%。 (五)發行期限:5年。 (六)最低登記金額:本公債最低登記金額為新台幣10萬元並以10萬元為累計單位(七)清償方式:到期時依登記金額償還。 (八)發行方式:委託高雄銀行經理。 (九)債券代號:HB0101。 三、上市證券編號及簡稱:「HB0101」、「101高市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