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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機構新法將行 輔導降衝擊

中央社/ 2012.10.09 00:00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9日電)新修正的「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將於年底實施,台中市社會局今天表示,將全力輔導相關業者,讓衝擊減到最低。

內政部年底將實施新修正的「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市議員王岳彬今天在台中市議會業務質詢中擔心,新法實施可能造成部分老人養護中心將因此關閉或減床,影響被照護的老人。

王岳彬表示,新修正的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中,要求降低床數,每房從8床減少至6床,並要求每房都需有門窗,且有日照透光進入,以維持照護品質。

王岳彬認為,新法一旦嚴格執行,台中市將近有14家業者受影響,約有686名老人需被迫搬遷,屆時養護照顧人數勢必減少,成本增加,費用也將轉嫁到民眾身上,市民生計將更困難。

市府社會局長王秀燕指出,內政部在新法公布後,今年1月調查,台中市未符合標準的老人機構共有29家,社會局積極輔導業者,最近內政部也放寬標準。

王秀燕表示,目前評估受影響的業者大約只有4到5家左右,主要是電梯門寬不足,影響的年長者人數不多,不超過200人,市府會努力輔導業者,希望將衝擊減到最低。

王秀燕說,依台中市23萬9000名老人換算,嚴重失能的老人約有6000人,其中約有3000人入住老人養護中心,其他老人可能選擇居家式的照護,居家式照護老人的居家護理、送餐等費用,政府都可補助70%,市民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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