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球打傷眼 搭檔無奈挨告 不起訴
中時電子報/林和生/高雄報導
13 年前
王姓男子與徐姓球友搭檔羽球雙打,卻在一次回球過程中,站在前排的徐男突然轉頭察看,球則不偏不倚擊中他右眼導致眼球破裂、視神經受損,徐男事後憤而提告,但受理案件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連頂尖選手亦無法完全控制飛行軌跡,最後判決不起訴。
承辦檢察官詢問對方球友證詞認為,回擊球方向是朝球網,雖然回擊角度欠佳、且遇上同組隊友正巧回頭,整起意外難以認定徐男有違反運動規則情節;何況連國家級選手亦無法百分之百保證控球妥當,又如何強求業餘球手能百發百中打到想要的位置?
檢察官並說,從事運動常有許多運動傷害,實在很難期望徐男對於瞬間發生意外能夠遇見且去預防,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判決。
徐男表示,同樣羽球傷人案例已有多起有罪判決,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將提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