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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挑女房東 租屋狼假釋再犯

自由時報/ 2012.10.0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王英傑/新北報導〕包租婆請小心!性侵累犯陳木村鎖定女房東,佯稱要租屋,趁看屋時綑綁女房東的眼、嘴及四肢,搜刮財物,還割破其衣物,以手機拍裸照,猥褻胸部後逃逸,警方循線逮捕陳木村,依強盜、妨害自由及妨害性自主案法辦。

家住新北市板橋區的54歲男子陳木村,上月30日騎機車經新北市中和區一處大樓,發現有一樓店面要出租,屋主將出租海報貼於鐵門上,上面寫著「意者電洽,○○○小姐…」。

猥褻搶錢 還拍裸照

陳木村隨即用公共電話撥給年約30歲的女屋主「維維」(化名)預約看屋,本月一日上午,陳男與維維至租屋處看屋,見面時陳男故意一直戴著全罩式安全帽,等鐵門開啟,進入屋內才脫掉,看了一下房子,陳男藉口不喜歡裡面房間的窗簾,想更換,要維維陪他進房間看,沒想到一進去,陳男環抱維維腰間,另一手摀住她嘴巴,維維使勁掙扎,陳男卻掏出膠帶,綑綁她嘴、眼、雙手雙腳,隨即搜括她皮包內的一千元及住家鑰匙。

陳木村走到門口降下鐵捲門,維維趁機撕下嘴巴的膠帶大聲求救,陳男察覺又折返,再用膠帶重新綁好,脫掉她的裙子,用美工刀割破她的上衣及內衣褲,恐嚇她「再叫就殺了妳!」陳男拿出手機拍她裸照,又摸她胸部後逃逸,案發經過不到半小時。

離開又回頭想偷竊

陳男離開後,拿著維維的住家鑰匙到她家想偷竊,幸好大樓警衛認出陳男不是大樓住戶而擋駕,才未得逞;維維自行脫困,穿著破衣向鄰居求救,警方前天傍晚逮捕他,並在機車內起出犯案工具;警調閱監視器察覺陳男早有預謀,在案發地點來回查看,觀察監視器位置。

性侵累犯 犯案7次

警方調查,陳嫌有多項強盜、妨害性自主前科,80至81年間曾誘騙女子外出,持刀恐嚇搶劫並強暴非禮,犯案達7次,被判無期徒刑,於96年假釋出獄,沒想到狗改不了吃屎,又重施故技,被逮前,怕被認出還撐雨傘出門,反而欲蓋彌彰。

警方透露,陳男這次犯案前曾向附近診所的護士買「威而鋼」未果,警方不排除陳男意圖性侵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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