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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輔會:4退將申請就養合標準

中央社/ 2012.10.05 00:00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曾依璇台北5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薛凌今天說,有些退役將、校領退休俸,還接受公費就養;退輔會說,當初申請時都符合標準。

薛凌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內部「現有就養榮民人數」列表資料內容顯示,有4名退役將官、近4000名退役校官住在榮民之家,接受政府每月新台幣1萬4000元公費就養。

她說,將官每月退休俸超過10萬元、校級軍官月退約4萬元到9萬元;這些人領了退休俸,竟還在榮民之家接受公費就養。

退輔會第2處副處長厲以剛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4名退役將官,有1人未領取任何退除給與,但有視同退伍證,可申請榮民證,也有權申請公費就養。

其他3人,他說,2人於民國40、50年代退伍,沒有優惠存款;另1人於民國60年代退伍,有優惠存款,但數額很少;這4名退役將官年齡在93歲到100歲,當初申請公費就養時都符合標準。

厲以剛表示,不是住在榮民之家就是公費就養,也有人每月自費1萬多元安養,沒限制是否有退休俸,但有退休俸的就不能申請公費就養。

他說,退輔會採分批驗證,但既然立委關切,今年將專案驗證,檢視他們與家人的總所得是否低於申請公費就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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