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擺2年》中壢下水道BOT案 縣府解約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延宕二年的中壢污水下水道BOT案,縣府於九月十二日通知「台灣地網」公司解約,並規劃新的BOT案,但營建署要求新案得按照新制規劃,如此縣府負擔將從卅三億六千萬元暴增至五十七億六千萬元,對縣府財政影響甚鉅,縣府仍積極爭取按舊制規劃。

重發包負擔變重 縣府爭取舊制

中壢污水下水道BOT案,總金額四百八十億元,舊制規劃中央負擔九十三%、地方七%,新制則為中央負擔八十八%、地方十二%,目前進行的桃園污水下水道BOT案就是按照新制;至於中壢污水下水道BOT案,營建署認為,重新招標就是新案,要求縣府負擔十二%經費,較舊制增加了廿四億元,縣府向營建署爭取舊制規劃。

中壢污水下水道BOT案原由達闊、中林環工、中壢污水處理等三家企業聯盟得標,三家公司成立「台灣地網」特許公司負責,九十九年八月簽約,隨後風光舉辦污水場動土儀式,只是「台灣地網」公司因為股東意見不同,且資金沒有到位,造成工程停擺至今,期間縣府一直要求「台灣地網」復工,還開出二千七百萬元罰款,最後縣府於九月十二日行文「台灣地網」解除合約,於九月十四日後生效。

水務局長李戎威表示,雙方於九十九年八月十二日簽約,合約規定,二年內資金必須到位廿七億元,污水場也須興建完成,二年期限於今年八月十二日到期,「台灣地網」沒有依約完成,縣府因此以二項重大違規為由解除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