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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筆記》歧視性特權

自由時報/ 2012.10.03 00:00
為了讓大官們省下在馬路上的交通時間,交通警察通常會進行交通管制,讓大官行經路線一路長綠,民眾更可見每個十字路口都派有員警指揮,而這一直是人民最不以為然的官員特權。馬英九車隊在高速公路上飆速曾為人批評,這回吳敦義每天出門動員大批交警同樣令人討厭。

因為你是代表國家的政府首長,所以人民願意花納稅錢讓你坐公務車,還有專屬司機接送,省去了找車位、坐公車、叫計程車的時間和費用,但為何同樣是出門上班,同樣是外出談事情,同樣是回家吃晚飯,大官的時間就比人民的時間寶貴呢?

人民不是不能接受大官擁有特權,而是不能容忍歧視性的特權。馬路上的一分鐘,人人平等,你沒有權利認為你的一分鐘比我的一分鐘珍貴,你更沒有權利認為,你多爭取馬路一分鐘能多做一分鐘的事情,就比我能多做那一分鐘的事情偉大。

這就如同我們能接受大官們有官邸等公家宿舍可住的特權,但我們不能接受為何連官邸的水電都要人民負擔,每個人對自己生活條件的承擔責任是平等的,我們的薪水必須扣水電瓦斯等基本開支,為何大官們就不必。

這不僅僅只是「耍官威」的問題而已,而是長期存在於官僚體系的不對等階級意識,才會讓官員認為,這些對人民歧視性的特權,沒有什麼不對。(陳曉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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