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不實 和旺被罰款40萬元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和旺建設(5505)及甲桂林廣告在「和旺中華帝標」建案廣告摺頁及地下一層公設平面圖,將防空避難室兼停車空間標示為輕食交誼區,涉廣告不實,違反公平法,公平會昨日決議處和旺新台幣40萬元、甲桂林20萬元罰鍰。
根據公平會調查,據台北市政府表示,依該建案申請書,地下一層核准用途為防空避難室兼停車空間,完工後若請領使用執照後依廣告內容設置輕食交誼區,將涉及違反建築法規定。
另台北市政府也解釋,且若該空間要設輕食交誼區,應計容積樓地板面積,但該建案依其申請書所載,其設計容積率為799.98%,已近法定容積率800%上限,因此已沒有容積樓地板面積,可供申辦變更使用執照。
公平會強調,和旺及甲桂林於廣告摺頁及地下一層公設平面圖刊載輕食交誼區,廣告內容違反建管法規,且容易造成消費者誤解,涉及廣告不實,因此決議將處和旺40萬元、甲桂林2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