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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取供 違程序正義 陳明文涉圖利無罪

中時電子報/廖素慧/嘉義報導 2012.09.28 00:00
立委陳明文於嘉義縣長任內涉嫌民雄汙水下水道工程洩密圖利罪案,廿七日宣判無罪。主要理由是包商賴文正翻供,指述偵訊期間調查員以「早點說、早點交保」利誘,法官認為不當取供,有違程序正義,排除賴的證詞。

陳明文昨在日本,參加兒子碩士班畢業典禮。他表示尊重法院判決結果,當初檢調偵辦明顯遭政治操弄,無罪判決是遲來的正義。嘉義地檢署發言人陳昭廷則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研究是否上訴。並說羈押是依法法官同意羈押。不當取供,是當事人單方面的說法,不予置評。

縣府九十六年辦理民雄汙水下水道工程,陳明文涉洩露底價給賴文正,遭檢方搜索約談;檢方聲押遭駁回,後抗告成功聲押獲准。陳明文不滿「押人取供」,絕食抗議,後以三百萬元交保,總計羈押廿五天。

去年八月三日嘉義地方法院首次開庭,多次辯論庭檢辯攻防。今年八月廿九日漏夜開庭至卅日凌晨,因檢方突擊式強調陳明文涉嫌背信罪,鏖戰長達十五小時,創下嘉義地院最長開庭時間紀錄。昨天下午四時卅分宣判。

地院發言人王慧娟法官表示,陳明文無罪,主要是賴文正表示,受調查官以交保利誘,才說不利於陳明文之證詞,經法官勘驗,認為賴文正於偵查中受調查官以「有善意回應能交保」利誘,是不正當訊問方式,賴文正證詞無證據能力;此外,無積極證據證明陳明文洩漏底價給賴文正。

同案嘉義縣府前水利局長陳殿寶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祕密消息罪,一年徒刑,減刑為六月,得易科罰金。偉盟公司負責人賴文正、工務部副總經理盧中正均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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