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期間,壹週刊報導馬總統密會組頭,去年11月21日馬總統以個人身分對當時的民進黨發言人梁文傑與民進黨(當時代表人為蔡英文)提起訴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梁文傑與民進黨需連帶賠償新台幣30萬元。
兼任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副主委的委任律師賴素如表示,感謝司法單位釐清真相,希望這個判決能給一些老是假藉言論自由之名、行妨礙他人名譽之實來獲取政治、選舉利益的人有所警惕。
她說,總統大選期間,民進黨一再用不實謠言及負面選舉的方式,對馬總統進行人身攻擊,意圖抹黑馬總統,企圖影響選舉結果;民進黨與梁文傑不僅開記者會,還在週刊不實的爆料內容外再加碼爆料;馬總統為了維護個人聲譽與遏止惡質選舉,不得已決定以個人名義訴諸司法,釐清事實真相。
賴素如說,感謝司法單位的調查,釐清真相,還當事人清白,也希望藉由這個判決結果,能讓民進黨及其發言人得到教訓,選舉與政黨競爭應該用正面的方法,贏得民眾的認同,而不是一再企圖使用負面手段來獲取政治、選舉利益。
相對於宇昌案簽結時,民進黨口口聲聲要求馬總統道歉;賴素如反問,民進黨在選舉期間散播謠言,今天司法宣判還馬總統清白,「民進黨、蔡英文與梁文傑等人是否該以同樣的標準,向馬總統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