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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晶:公告本公司一○一年度減資換發新股上櫃買賣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9.24 00:00
一、本公司於101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33,244,562,94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3,324,456,294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1年07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0015號函核准並業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1年08月16日園商字第1010025279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8月21日證櫃監字第1010020119號函核准辦理減資換票作業計劃,並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01年9月28日起公開上櫃買賣。二、茲將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發行股份:原已發行股份5,540,760,49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新台幣55,407,604,900元。減資後換發新股票2,216,304,19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2,163,041,960元。2.換發比率:原普通股壹仟股換發新股400股。(每仟股減少600股)3.新股票上櫃日: 101年09月28日。4.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5.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6.換發之程式及手續: (1)由於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於換發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減資換發無實體新股暨新股登錄聲請書及集保存摺封面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於換發日起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買回清單等相關證明檔案、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及減資換發無實體新股暨新股登錄聲請書及集保存摺封面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4)已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櫃檯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免辦理其他任何手續。(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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