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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氣濫用 北市加強查察

中央社/ 2012.09.24 00:00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4日電)台北市衛生局今天表示,氧化亞氮(俗稱笑氣)近來出現濫用情形,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將加強查察,違者將開罰。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陳立奇表示,氧化亞氮濫用情形日漸普遍,根據了解有部分夜店或汽車旅館業者,購買來源不明的氧化亞氮充填在氣球中,販售給民眾吸食,戕害民眾健康。

他指出,氧化亞氮在醫療上做為吸入性全身麻醉鎮痛劑,核屬藥品管理,須領有行政院衛生署核發的藥品許可證才能輸入、製造、販售,販售業者也需領有藥商許可執照才能從事買賣相關業務。

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衛生局表示,已加強查察銷售流通管道,若查獲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氧化亞氮供人體或醫療使用,將依藥事法規定,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販賣、供應未領有藥品許可證的氧化亞氮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陳立奇說,國內核准的氧化亞氮藥品許可證僅3張,都屬處方藥,需經由醫師診斷、開立處方箋,才可使用;若經銷商未領有藥商許可執照就販售供應供人體使用或做不當流用,依法最高可處15萬元以下罰鍰。

他提醒,不當使用氧化亞氮恐引發末梢神經病變,傷害脊髓中樞神經,會出現手麻、腳麻、無力走路及立體感喪失等症狀,也可能發生巨大型紅血球貧血症及周圍神經病變等副作用,且有成癮疑慮。

衛生局呼籲民眾勿隨意嘗試,並盼業者加強自律、勿不當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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